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蒙城县人民法院消息:9月28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拐卖妇女、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案,被告人王某英等七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宋某龙、郏某明、陆某怀三人在蒙城县看守所内,通过远程视频形式参与。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1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宋某龙伙同郏某明、王某英、陆某怀,以13.2万元至16.6万元不等的价格,先后将七名被拐妇女出卖给庞某云、刘某亮、赵某、赵某1、高某芳、赵某2等人。七名被拐卖妇女中,外国籍妇女六人。被告人宋某龙、郏某明、王某英、陆某怀四人贩卖、中转被拐骗的妇女,应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庞某云、高某芳、赵某、赵某1、刘某亮、赵某2明知被害人系被拐卖的妇女而收买,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除郏某明、王某英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有异议外,其余八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