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霍邱县人民法院消息:9月22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黄家兵、潘其海等19人涉恶案,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黄家兵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判处潘其海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以来,被告人黄家兵因争抢业务、与他人发生口角等原因,纠集潘其海、吴福寿、杨涛、冀荣洋、黄家贵等多人实施29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多名被害人伤情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家兵为逞强斗狠、强揽工程,纠集潘其海、吴福寿、杨涛、冀荣洋、黄家贵、黄家勤、黄中连、黄家锐、白净净等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以黄家兵为首要分子,以潘其海、吴福寿、杨涛、冀荣洋为重要成员,以黄家贵、黄家勤、黄中连、黄家锐、白净净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黄家兵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