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阜阳市委批准,阜阳市纪委监委对太和县政协原副主席、太和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赵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伟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国家财产,违规超标准接待、赠送礼品;违反组织纪律,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赵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党性原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道德败坏、甘于被“围猎”,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且毫无顾忌、不知敬畏、变本加厉,群众反映特别强烈、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赵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