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9月16日,记者从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了关于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记者从《通知》了解到,鉴于我省长江、淮河、巢湖及主要支流、湖泊水位均低于警戒水位,防洪工程安全运行,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防指决定自9月15日起,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地各部门继续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密切监视天气、水情变化,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紧盯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薄弱环节,强化预报预警、转移避险、抢险救援等措施,统筹蓄水保水和抗旱供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余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