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凤台县的小李(化名)与老同学高某一起吃饭喝酒,酒后开车去洗澡,半路上遇到车祸,因害怕被交警发现酒驾,只好花钱消灾私了,可小李万没想到这竟然是高某为他设下的陷阱。8月24日,凤台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高某、朱某有期徒刑8个月和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两起事故如同翻版
今年4月12日晚,小李受朋友吕某邀请一起去吃饭,结果遇到老同学高某,一时高兴喝了点啤酒。当晚11时许,高某约小李、吕某一同去洗澡,小李不顾自己已喝了酒,开车载着高某、吕某前去。当车行驶到凤凰湖新区第四幼儿园附近路段时,被一辆合肥牌照越野车刮碰了一下。双方下车后,高某很是生气,上前推了一下对方司机朱某,质问怎么开车的。可朱某没有理高某,直接到小李面前说要报警,同时说小李喝酒了。小李当时很是害怕,不让对方报警,对方称“私了可以,给五千块钱修车”。双方经过商量,最后小李给了朱某2000元私了。
小李在凤台县一家汽车修理厂上班,4月22日,他到厂里上班后,看到同学小陈(化名)的轿车被刮送来维修,对方一辆阜阳牌号轿车也送来维修,而对方司机竟然是4月12日晚与自己发生事故的朱某,这让小李不由多了心眼。
小李随后向小陈询问,结果得知他也是前一天晚上和同学高某一起吃饭喝酒,4月22日凌晨2时许,小陈酒后开车载着高某去洗澡,途中发生车祸,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朱某报了警,小陈害怕被交警查出自己酒驾,只好拿了5000元给朱某私了,交警到后,小陈说车是他老婆开的,朱某拿了钱,也没有把他酒驾的事给捅破。
警方侦查发现碰瓷
这两起车祸极为相似,对方司机是同一人,加上又都是受同学高某邀请吃饭喝酒,这让小李越想越不对劲,于是向凤台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询问。民警听后分析,这应该是嫌疑人借酒驾者心虚,遇到交通事故更是害怕交警处理,只好选择破财消灾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案件,于是立案侦查。结果,警方还发现在4月19日晚,小王(化名)受高某邀请一起吃饭后,也在次日凌晨1时许酒驾过程中,在凤凰湖新区第四幼儿园附近路段与朱某驾驶的车辆发生刮碰,因害怕对方报警后,交警查出他是酒驾,拿了1000元进行了私了。案发后,高某、朱某先后归案,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高某与朱某在网上看到借酒驾“碰瓷”的新闻,便动起了歪心思,也想通过这种方式“挣”点钱。随后二人商议,由高某事先联系熟人饮酒,遇到酒驾者,及时告知朱某具体位置和车型。随后朱某驾驶租赁的车辆与酒驾车辆“偶遇”,趁机制造交通事故,先后实施了三起敲诈勒索行为,涉案金额共计8000元,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陈雪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