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高院微信号消息:李某某自称“全球销售副总裁”, 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23层,下线人数达5万余人。近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李某某伙同王某通过开宣讲会、建立微信群等方式介绍他人加入“云集品”公司,交纳一定金额费用进行消费后便可成为会员,会员发展下线达到一定的人数,还可以取得相应级别的返利、分红。
“云集品”公司还搭建云集品网上商城,以下线的等级、消费金额为依据计算晋升职称等级和给付上线的返利、分红。为促进“会员等级”、“职称等级”的晋升,商城还制定了“分享销售提成奖”、“个人店铺销售提成奖”、“销售精英日分红”、“每月精英销售提成奖”等13种奖项。为将其传销活动包装得更具“全球性”,该传销组织中会员累计消费金额皆以美元计算。
截至案发时,被告人李某某、王某作为“全球销售副总裁”,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40余万元。其中,被告人李某某发展下线层数(含本人)有23层,下线人数(含本人)有58454个。
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某某、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部分退赃,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