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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野泳溺亡悲剧频发 如何在“游泳季”保证孩子的安全

©原创 2020-08-11 07:44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入夏以来,重庆、河南等地发生多起溺亡事件,给孩子们的暑期安全敲响了警钟。日前,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提到,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暑假是溺水高发期,希望广大家长增强安全意识。我省相关部门也聚焦学生生命安全,开展了暑期防溺水专项行动。那么,如何在夏天这个“游泳季”保证孩子的安全呢?对于未成年人的“六不准”等知识的教育就非常关键。

□案例

高温天野泳溺亡悲剧频发

8 月9 日,黄山市中心城区屯溪新安江水域发生一起游泳时溺亡悲剧,当天傍晚休宁县万安坝水域也有一名年轻男子溺亡。连日来,高温酷暑,下河道野泳时溺水等意外事件频发,有关部门也在加强宣传和劝导,减少溺水的发生。

据了解,8 月9 日下午5 时40 分许,休宁县万安派出所接110 警情:万安坝处有人溺水。该所火速出警,并立即联系县消防大队、黄山市蓝天救援队、黄山市山越应急救援中心及120救护车赶往现场合力施救。经近两小时合力施救,当晚7 时30 分消防人员等将溺水者打捞上岸,经医生诊断已无生命体征,宣告死亡。经初步了解,死者涂某,男,17岁,石台县人。

类似的悲剧不止一起。8 月7 日,21 岁男子朱某(江苏人,屯溪务工)在休宁县东临溪镇东临溪村河道内游泳时发生意外,8 日被宣告死亡。8 月5 日上午,屯溪新安大桥下端一名男子下河游泳时发生意外,打捞上来已没有生命体征。

据了解,黄山市及区县政府、多部门、学校、乡镇村近年来不断加大防溺水宣传、教育、劝导力度,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在各河道、塘库相继设置了禁止游泳、水深危险等警示牌,城管、海事及镇村干部也不断提醒劝导不要下河道野泳,各新闻媒体等不断加强防溺水宣传,通过一个个溺水死亡案例警示社会。

不过,高温酷暑天气之下,仍然有溺水悲剧发生。据一些参与救援的人员介绍,这些年来,随着河道蓄水坝不断增多、河道护岸变化(有河道用石块水泥浇筑了坚固的坝体,很难攀爬上岸)、挖砂留下坑与怪石、河内水草密布等,都带来水下安全隐患。另外,很多人从小没接受过野泳甚至游泳训练就贸然下水,没有对河水危险的了解和防护知识,遇到危险难自救,又没有随身装备,很容易出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

□防溺水之孩子篇

未成年人“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擅自下水施救。

□防溺水之家长篇

加强儿童监护

儿童对溺水风险识别和判断力有限,家长及其他监护人有责任对儿童进行监护,为儿童提供安全并有专人监护的活动场所,避免其在危险水体附近玩耍。不能将低龄儿童单独留在卫生间和浴室,或开放的水源边。

儿童一定要由成人监管,不能交给未成年人看护。看护低龄儿童时,监护人与儿童的距离要伸手可及,专心看管,不能分心。

将儿童和危险水体隔离

将儿童和危险水体隔离有助于减少儿童接触危险水体,保护儿童安全。家中蓄水容器和卫生间坐便器应盖好盖。家周围的水井等蓄水容器应加盖,或为水井安装汲水泵、水管等,减少儿童接触危险水体。

如果家中有5 岁以下儿童,且房屋距离池塘、小溪等自然水体25 米内,应在院子或通向室外的房门安装门栅栏,以阻挡幼儿自行外出。

加强孩子安全教育

告知孩子应在家长或成年监护人的看管下参加水上活动,不允许单独或与其他伙伴一起去水边玩耍或游泳。告诉孩子要去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水塘、水渠、江河不可以游泳,不能去没有游泳管理员、非专门开设的水域游泳。

提醒孩子当同伴落水时,在大声呼救的同时,不盲目下水或手拉手救援,以免造成更多的伤亡。

□防溺水之自救篇

1.在水中出现危险时,不要惊慌,调整呼吸,待口鼻露出水面后,迅速举手呼救。

2.如果碰到脚抽筋,可以反方向拉伸“抽筋”部位的肌肉,让其伸展或松弛。

3.注意抓住水中漂浮物或者木板等。尽可能屏住呼吸将头后仰,待口鼻暴露出水面后用嘴呼吸。

4.救援者出现时,应听从救援者指挥,不要因为惊慌抓抱救援者从而影响救援。

□防溺水之救助篇

孩子突然安静要多留意

1.溺水者不会呼救,他们必须先能呼吸,然后才能说话;2.溺水者也无法挥手呼救;3.溺水者在水中是直立的;4.眼神呆滞,无法专注或闭上眼睛;5.头发可能盖在额头或眼睛上;6.头在水中,嘴巴在水面;可能头后仰,嘴巴张开,小孩的头可能前倾;7.小孩在戏水时会发出很多声音,当孩子安静无声时,就该去看看怎么回事。

孩子可用“叫叫伸抛法”救援

遇其他孩子溺水,儿童自己不可下水施救,应保持冷静,大声呼救,寻求周边成人的帮助,并拨打110 或120报警。另外,“叫叫伸抛法”也是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遵循的救援原则。

第一个“叫”是指大声呼救。第二个“叫”是指拨打110、120 报警。“伸”是指将身边的竹竿或衣服伸过去,在保证自己位置安全的基础上拉回溺水者,同时注意避免竹竿戳到落水者的脸。“抛”则是指将泡沫块、救生圈、密封的塑料空桶等漂浮物,抛给溺水者,等待救援。

救出溺水者如何现场施救

1.当将溺水者救至岸上后,应迅速检查溺水者身体情况。由于溺水者多有严重的呼吸道阻塞,要立即清除口鼻内淤泥杂草、呕吐物,然后再控水处理。

2.迅速进行控水:利用头低、脚高的体位,将吸入水分控倒出来。救护人一腿跪地,另一腿出膝,将溺水者的腹部放在膝盖上,使其头下垂,然后再按压其腹、背部。

3.对呼吸已停止的溺水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将溺水者仰卧位放置,抢救者一手捏住溺水者的鼻孔,一手掰开溺水者的嘴,深吸一口气,迅速口对口吹气,反复进行,直到恢复呼吸。

4.如呼吸心跳均已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5.溺水者经现场急救处理,在呼吸心跳恢复后,立即送往附近医院。在送医院途中,仍需不停地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以便于医生抢救。

(资料来源于教育部网站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入夏以来,重庆、河南等地发生多起溺亡事件,给孩子们的暑期安全敲响了警钟。日前,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提到,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暑假是溺水高发期,希望广大家长增强安全意识。我省相关部门也聚焦学生生命安全,开展了暑期防溺水专项行动。那么,如何在夏天这个“游泳季”保证孩子的安全呢?对于未成年人的“六不准”等知识的教育就非常关键。

□案例

高温天野泳溺亡悲剧频发

8 月9 日,黄山市中心城区屯溪新安江水域发生一起游泳时溺亡悲剧,当天傍晚休宁县万安坝水域也有一名年轻男子溺亡。连日来,高温酷暑,下河道野泳时溺水等意外事件频发,有关部门也在加强宣传和劝导,减少溺水的发生。

据了解,8 月9 日下午5 时40 分许,休宁县万安派出所接110 警情:万安坝处有人溺水。该所火速出警,并立即联系县消防大队、黄山市蓝天救援队、黄山市山越应急救援中心及120救护车赶往现场合力施救。经近两小时合力施救,当晚7 时30 分消防人员等将溺水者打捞上岸,经医生诊断已无生命体征,宣告死亡。经初步了解,死者涂某,男,17岁,石台县人。

类似的悲剧不止一起。8 月7 日,21 岁男子朱某(江苏人,屯溪务工)在休宁县东临溪镇东临溪村河道内游泳时发生意外,8 日被宣告死亡。8 月5 日上午,屯溪新安大桥下端一名男子下河游泳时发生意外,打捞上来已没有生命体征。

据了解,黄山市及区县政府、多部门、学校、乡镇村近年来不断加大防溺水宣传、教育、劝导力度,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在各河道、塘库相继设置了禁止游泳、水深危险等警示牌,城管、海事及镇村干部也不断提醒劝导不要下河道野泳,各新闻媒体等不断加强防溺水宣传,通过一个个溺水死亡案例警示社会。

不过,高温酷暑天气之下,仍然有溺水悲剧发生。据一些参与救援的人员介绍,这些年来,随着河道蓄水坝不断增多、河道护岸变化(有河道用石块水泥浇筑了坚固的坝体,很难攀爬上岸)、挖砂留下坑与怪石、河内水草密布等,都带来水下安全隐患。另外,很多人从小没接受过野泳甚至游泳训练就贸然下水,没有对河水危险的了解和防护知识,遇到危险难自救,又没有随身装备,很容易出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

□防溺水之孩子篇

未成年人“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擅自下水施救。

□防溺水之家长篇

加强儿童监护

儿童对溺水风险识别和判断力有限,家长及其他监护人有责任对儿童进行监护,为儿童提供安全并有专人监护的活动场所,避免其在危险水体附近玩耍。不能将低龄儿童单独留在卫生间和浴室,或开放的水源边。

儿童一定要由成人监管,不能交给未成年人看护。看护低龄儿童时,监护人与儿童的距离要伸手可及,专心看管,不能分心。

将儿童和危险水体隔离

将儿童和危险水体隔离有助于减少儿童接触危险水体,保护儿童安全。家中蓄水容器和卫生间坐便器应盖好盖。家周围的水井等蓄水容器应加盖,或为水井安装汲水泵、水管等,减少儿童接触危险水体。

如果家中有5 岁以下儿童,且房屋距离池塘、小溪等自然水体25 米内,应在院子或通向室外的房门安装门栅栏,以阻挡幼儿自行外出。

加强孩子安全教育

告知孩子应在家长或成年监护人的看管下参加水上活动,不允许单独或与其他伙伴一起去水边玩耍或游泳。告诉孩子要去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水塘、水渠、江河不可以游泳,不能去没有游泳管理员、非专门开设的水域游泳。

提醒孩子当同伴落水时,在大声呼救的同时,不盲目下水或手拉手救援,以免造成更多的伤亡。

□防溺水之自救篇

1.在水中出现危险时,不要惊慌,调整呼吸,待口鼻露出水面后,迅速举手呼救。

2.如果碰到脚抽筋,可以反方向拉伸“抽筋”部位的肌肉,让其伸展或松弛。

3.注意抓住水中漂浮物或者木板等。尽可能屏住呼吸将头后仰,待口鼻暴露出水面后用嘴呼吸。

4.救援者出现时,应听从救援者指挥,不要因为惊慌抓抱救援者从而影响救援。

□防溺水之救助篇

孩子突然安静要多留意

1.溺水者不会呼救,他们必须先能呼吸,然后才能说话;2.溺水者也无法挥手呼救;3.溺水者在水中是直立的;4.眼神呆滞,无法专注或闭上眼睛;5.头发可能盖在额头或眼睛上;6.头在水中,嘴巴在水面;可能头后仰,嘴巴张开,小孩的头可能前倾;7.小孩在戏水时会发出很多声音,当孩子安静无声时,就该去看看怎么回事。

孩子可用“叫叫伸抛法”救援

遇其他孩子溺水,儿童自己不可下水施救,应保持冷静,大声呼救,寻求周边成人的帮助,并拨打110 或120报警。另外,“叫叫伸抛法”也是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遵循的救援原则。

第一个“叫”是指大声呼救。第二个“叫”是指拨打110、120 报警。“伸”是指将身边的竹竿或衣服伸过去,在保证自己位置安全的基础上拉回溺水者,同时注意避免竹竿戳到落水者的脸。“抛”则是指将泡沫块、救生圈、密封的塑料空桶等漂浮物,抛给溺水者,等待救援。

救出溺水者如何现场施救

1.当将溺水者救至岸上后,应迅速检查溺水者身体情况。由于溺水者多有严重的呼吸道阻塞,要立即清除口鼻内淤泥杂草、呕吐物,然后再控水处理。

2.迅速进行控水:利用头低、脚高的体位,将吸入水分控倒出来。救护人一腿跪地,另一腿出膝,将溺水者的腹部放在膝盖上,使其头下垂,然后再按压其腹、背部。

3.对呼吸已停止的溺水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将溺水者仰卧位放置,抢救者一手捏住溺水者的鼻孔,一手掰开溺水者的嘴,深吸一口气,迅速口对口吹气,反复进行,直到恢复呼吸。

4.如呼吸心跳均已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5.溺水者经现场急救处理,在呼吸心跳恢复后,立即送往附近医院。在送医院途中,仍需不停地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以便于医生抢救。

(资料来源于教育部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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