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今天发布《关于开展电动车驾乘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电动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减轻电动车交通安全事故的伤害后果,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从2020年8月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电动车驾乘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整治时间从2020年8月4日7时起。整治内容为电动车驾乘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不文明行为。
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交管部门将滞留车辆进行现场教育,至驾驶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后方可放行;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乘坐人,在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后可继续乘坐电动车,否则下车更换其他交通方式。
对不服从交警管理,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曹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