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大 皖客户端讯 7 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修改二稿》)。
《修改二稿》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为留守儿童与父母沟通互动提供便利,并通过定期走访、全面排查等方式了解留守儿童委托照护情况。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带领未成年人外出时,应当注意并教育未成年人识别安全警示标志,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进入不安全区域,防止可能造成未成年人人身伤害情况的发生。
新安晚报 安徽网大 皖客户端记者叶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