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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一男子酒驾酿事故 竟找同学来“顶包”

©原创 2020-07-27 08:53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日前,枞阳县交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破获驾驶员顶包逃逸案。

7月15夜,在枞阳县银塘路G347连接线,一辆崭新奔驰轿车驶入路旁绿花带中,车辆损失惨重。民警接110指令后立即到达事发现场,在事故现场仅有一人吴某,经吴某口述:因借来车辆不太熟悉性能加之车速较快发生事故。民警遂现场对其酒精检测,结果未饮酒。民警当夜按序将现场堪察后施救撤离。凭借多年事故处理经验,民警感觉到本起事故存在问题,诸多的疑惑,萦绕在民警的脑海,回到办公室后,民警马上调取车辆行驶轨迹详细分析,因雨天且夜间,无法看清驾驶室内人员特征。但民警并未草率结案。而是进一步对自称驾驶人的吴某展开调查,重点查询其事发当时所处位置,7月17日有了重大发现,案发时吴某根本不在事发地,而是与另一朋友方某始终在一起,排除吴某在现场的可能,吴某在难以自圆其说的情况下,第二次问话时终于承认其提供虚假证言,替人顶包的事实。

现已查明:枞阳县藕山镇居民陆某(男,26岁)驾驶新购才一周的奔驰轿车由县城送其母亲等人回藕山家中,行至银塘路G347连接线时,车速过快,方向打急,加之系酒后驾驶,车辆撞上路缘石,撞断树木后进入绿花带停下。事故发生后,陆某害怕自己喝酒驾驶车辆被追究责任,于是微信语音联系同学吴某,吴某乘坐朋友方某车辆来到事故现场,相互交待后,在陆某和吴某认为一切都安排得顺理成章的情况下,事故车上的陆某及车上所有人员均乘坐方某车辆匆匆离开现场,仅剩吴某一人在现场,且拨打110报警。交警到达现场,造成理应是其开车的假象。

此案因陆某因发生交通事故逃逸且提供虚假证词,吴某提供虚假证言,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钱坤 陆大明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余国章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日前,枞阳县交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破获驾驶员顶包逃逸案。

7月15夜,在枞阳县银塘路G347连接线,一辆崭新奔驰轿车驶入路旁绿花带中,车辆损失惨重。民警接110指令后立即到达事发现场,在事故现场仅有一人吴某,经吴某口述:因借来车辆不太熟悉性能加之车速较快发生事故。民警遂现场对其酒精检测,结果未饮酒。民警当夜按序将现场堪察后施救撤离。凭借多年事故处理经验,民警感觉到本起事故存在问题,诸多的疑惑,萦绕在民警的脑海,回到办公室后,民警马上调取车辆行驶轨迹详细分析,因雨天且夜间,无法看清驾驶室内人员特征。但民警并未草率结案。而是进一步对自称驾驶人的吴某展开调查,重点查询其事发当时所处位置,7月17日有了重大发现,案发时吴某根本不在事发地,而是与另一朋友方某始终在一起,排除吴某在现场的可能,吴某在难以自圆其说的情况下,第二次问话时终于承认其提供虚假证言,替人顶包的事实。

现已查明:枞阳县藕山镇居民陆某(男,26岁)驾驶新购才一周的奔驰轿车由县城送其母亲等人回藕山家中,行至银塘路G347连接线时,车速过快,方向打急,加之系酒后驾驶,车辆撞上路缘石,撞断树木后进入绿花带停下。事故发生后,陆某害怕自己喝酒驾驶车辆被追究责任,于是微信语音联系同学吴某,吴某乘坐朋友方某车辆来到事故现场,相互交待后,在陆某和吴某认为一切都安排得顺理成章的情况下,事故车上的陆某及车上所有人员均乘坐方某车辆匆匆离开现场,仅剩吴某一人在现场,且拨打110报警。交警到达现场,造成理应是其开车的假象。

此案因陆某因发生交通事故逃逸且提供虚假证词,吴某提供虚假证言,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钱坤 陆大明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余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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