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宿州市委批准,宿州市纪委监委对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鹿卫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鹿卫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鹿卫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鹿卫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