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被单位内退导致心理失衡,遂心生怨恨,55岁的蚌埠人方某趁着夜色多次从楼顶或楼梯间向下抛掷物品,砖块、儿童摇摇车甚至一罐液化气,根据增设的监控,当地警方成功将其抓获。记者8 日从当地获悉,方某高空抛物,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刑拘,系蚌埠市首例。
派出所传讯方某。
突发:摇摇车从天而降
7 月3 日晚8 时,蚌埠市经开区阿卡蓝天城小区正在散步纳凉的居民发现,一个黑影突然从天而降,发出巨大的声响,受到惊吓的人们靠近一看才发现是一辆儿童摇摇车。太惊险了,差一点就砸到人,受到惊吓的居民立即报警。蚌埠经开区公安分局航华派出所民警出警后了解到,该地近期已发生多起高空抛物案件,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由于居民楼监控条件不完善,加之前期摸排的范围太大,始终难以发现直接线索锁定嫌疑人。打防并举,派出所会同居委会、物业逐户秘密排查和开展防范宣传,同时在分析推定的可疑抛物点所在居民楼的楼顶天台安装了密拍设备。经过大量扎实工作,此次嫌疑人高空抛物的行为被监控成功捕获。民警顺线追踪,一步步缩小侦查范围,最终锁定55 岁的嫌疑人方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将其抓捕归案。
从楼上扔下的摇摇车、液化气罐。
探访:居民一度心慌慌
8 日上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来到事发地点,从当地社区了解到,从2019 年起,该小区就不断出现高空抛物事件,从小区北门口10 号楼楼顶丢下的物品包括液化石油气钢瓶、花盆、砖头等。高空抛物行为恶劣,造成该小区居民的恐慌。
小区王姓保安向记者介绍,自己就是受害者之一,到现在都还心有余悸。2019 年10 月的一天早上7 点左右,正在执勤的他站在小区门口和住户丁先生闲聊,一块水泥砖从头上落下,砸到脚旁边,“等于是擦着头皮而过。”车主范先生也向记者证实,其轿车在2020 年3 月27 日上午,停在小区门口时被砸到。事后换了一个停车地点,没想到在7 月2 日早上8 点多时,车又被砸了一次,又一次“中奖”。范先生表示,两次都是被楼上扔下的啤酒瓶砸到,一次是车顶上的行李架被砸断,另一次是车前窗玻璃和尾灯被砸坏,两次维修共花了一万多元。小区门口的一家幼教机构也证实,平台上发现了一个装满液化气的钢瓶,不知道是何时扔下来的。
采访中,很多居民表示,在一次又一次高空抛物的阴影下,大家都尽量避免走到10 号楼楼下,在小区里走路都提心吊胆的。此次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进展:嫌疑人已被刑拘
蚌埠经开区公安分局航华派出所米志刚所长介绍,抛物案件发生后,在辖区派出所和小区物业的努力下,为该栋居民楼安装了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后又发生几起高空抛物,但由于扔下来的物品体积小,没有拍摄清楚。而7 月3 日扔下来摇摇车,民警经过调取监控,终于找到了幕后黑手。
在警方提供的楼顶监控中,记者看到,一名男子拎着摇摇车来到楼顶平台,用手使劲将摇摇车扔下楼,之后还趴在平台往下看看,随后下楼。
据到案后的方某交待,自己在该市一家企业上班,2019 年单位让其内退,心理失衡的他心生怨恨,遂随机选择楼梯口堆放的物件,潜入楼顶或过道口,将物件高空抛出,宣泄对社会的不满。目前,方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航华派出所已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链接 高空抛物拟入刑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于6 月28 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规定,从高空抛掷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谷方 石银雪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李勇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