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池州法院消息,7月2日,石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等六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等人,自2011年至案发,长期在石台县境内及周边县市,向不特定的人员高利放贷。各被告人之间以亲情、朋友关系为纽带,互相介绍放贷、互相拆借资金、互相帮忙撑场讨债等,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1、李某2、李某3、王某强为纠集者,被告人李某节、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成员互相纠集,实施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指挥严谨,保障有力。考虑到案情复杂,涉案被告人较多,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