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舒城县警方近日快速查处一起诽谤案件。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7月2日了解到,7月1日,经舒城县公安局批准,对张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悉,6月23日清晨,舒城县山七镇某村主任汪某接到一居民电话反映,称其家屋后发生塌方。该村主任汪某当即就赶往现场,对周边住户居住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将相关情况向镇政府作了汇报。本村村民张某认为村主任到现场后对此事不管不问,于24日晚酒后为发泄私愤,用手机拍摄塌方现场视频,配以语音编辑一段视频资料上传至某平台,对村主任汪某进行恶意诽谤。该视频在网络上被网民观看4000余次,点赞100余次,转发4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山七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全面调查取证工作,对张某发布的视频电子证据予以收集固定。经过办案民警充分调查走访后,视频反映的情况最终真相还原,原来系张某酒后一时冲动,故意捏造事实诽谤村主任汪某。公安机关依法认定张某在网络空间恶意诽谤他人的行为构成诽谤。
7月1日,经舒城县公安局批准,对张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王可海 杨霞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