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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安徽这两名教师拟被推荐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原创 2020-07-01 20:04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省教育厅官微消息: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遴选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2人,遴选推荐“优秀特岗教师”5名和“特岗计划组织实施典型案例”5个。

经各市、省直管市(县)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按照推选范围和条件推荐候选人,安徽省教育厅制定了评审方案,成立了评审组,组织专家开展了评审,评审结果已产生,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0年7月1日至7月5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反映。

邮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师资处,邮编:230061,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fc@ahedu.gov.cn。联系电话:62815130。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7月1日

一、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名单:

马鞍山市和县卜陈学校退休教师   叶连平

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心小学       孙  浩

二、“优秀特岗教师”“特岗计划”典型案例

(一)优秀特岗教师推荐人选名单:

亳州市蒙城县立仓镇中心小学     卢瑞瑞

宿州市灵璧县尹集初级中学       何福银

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中心学校     王秋华

六安市霍邱县马店镇芙蓉小学     刘满婷

铜陵市枞阳县义津镇高塘教学点   荣双双

(二)“特岗计划”典型案例推荐名单:

亳州市利辛县巩店学区中心学校

宿州市埇桥区大营小学

淮南市寿县教育体育局

六安市金寨县教育局

池州市石台县七都中心学校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省教育厅官微消息: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遴选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2人,遴选推荐“优秀特岗教师”5名和“特岗计划组织实施典型案例”5个。

经各市、省直管市(县)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按照推选范围和条件推荐候选人,安徽省教育厅制定了评审方案,成立了评审组,组织专家开展了评审,评审结果已产生,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0年7月1日至7月5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反映。

邮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师资处,邮编:230061,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fc@ahedu.gov.cn。联系电话:62815130。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7月1日

一、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名单:

马鞍山市和县卜陈学校退休教师   叶连平

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心小学       孙  浩

二、“优秀特岗教师”“特岗计划”典型案例

(一)优秀特岗教师推荐人选名单:

亳州市蒙城县立仓镇中心小学     卢瑞瑞

宿州市灵璧县尹集初级中学       何福银

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中心学校     王秋华

六安市霍邱县马店镇芙蓉小学     刘满婷

铜陵市枞阳县义津镇高塘教学点   荣双双

(二)“特岗计划”典型案例推荐名单:

亳州市利辛县巩店学区中心学校

宿州市埇桥区大营小学

淮南市寿县教育体育局

六安市金寨县教育局

池州市石台县七都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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