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从1 日起,驾车经过G36 宁洛高速上行线229 公里处(蚌埠市怀远县河溜境内)时,驾驶员需要格外注意保持安全车距。从6 月1 日起,我省首套未保持安全车距自动抓拍系统正式上线并开始抓拍,按照规定,对于未保持安全车距的车主,将接受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
一辆白色轿车因为未保持最低安全距离被抓拍。
为了最大可能预防追尾事故
6月1日上午10时许,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沿G36宁洛高速公路上行线行驶至怀远县河溜镇境内,在临近涡河大桥的229公里标牌处,看到一块“前方未保持安全车距抓拍”的大型反光标志已经竖立,0至50米的两处标牌也格外醒目。在场的蚌埠高速交警三大队大队长王华告诉记者,这里就是实施抓拍的具体位置。
王华大队长向记者介绍,辖区内的G36宁洛高速是机动车辆前往上海、南京、洛阳、阜阳等城市的重要高速道路之一,车流量大且客货车辆混杂行驶。结合近期发生的事故,交警部门分析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距是造成高速公路追尾、连环撞等恶性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最大可能预防追尾事故,蚌埠交警部门选择了在上行线229公里处安装了这套装置,且实现了夜间同步抓拍。
暂时只拍安全距离小于50米的
就安全距离的确定,王华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对于未保持安全车距的确定,交警部门只针对同一车道行驶的车辆,即对同一车道行驶的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的后车进行抓拍。“抓拍原理主要是先确认速度,再确认距离。交警部门前期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先对未保持最低安全距离50米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按照规定,未保持安全车距,车主将被罚款200元,不记分。”
就驾驶员关心的节假日堵车情况下会不会抓拍,王华表示,抓拍都是针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正常的情况,堵车这种情况除外,并且抓拍过程中“实施科技抓拍、人工筛选的方式,在车流量较大、车速较低的情况下不予抓拍上传”。
下午5时,记者从蚌埠高速交警三大队获悉,一辆江苏牌照的白色现代轿车,因为未保持最低安全距离已被抓拍,另有多辆同行为的违章车辆正在筛选中。
陈涛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