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大皖新闻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盛必龙一审获刑十年半

©原创 2020-05-21 20:29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 5月21日下午,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盛必龙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盛必龙在担任全椒县委副书记、县长、全椒县委书记、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960 .693万元(其中索贿数额684.405万元),为他人在工程项目、企业经营、支付工程款以及获取政府补贴等方面谋取利益,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受贿罪。

盛必龙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退出全部赃款赃物,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盛必龙当庭表示不上诉。(陈多润 通讯员 李郑传)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 5月21日下午,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盛必龙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盛必龙在担任全椒县委副书记、县长、全椒县委书记、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960 .693万元(其中索贿数额684.405万元),为他人在工程项目、企业经营、支付工程款以及获取政府补贴等方面谋取利益,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受贿罪。

盛必龙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退出全部赃款赃物,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盛必龙当庭表示不上诉。(陈多润 通讯员 李郑传)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