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黄山市黄山区乌石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5月12日晚10时许,乌石派出所民警在太平湖水域开展执勤巡逻,发现该水域附近有人用电瓶捕鱼。为确保安全,民警待其携带电瓶、逆变升压器、渔获等工具上岸后,将电鱼行为人桂某某抓获。
经查,当晚9时许,在明知是禁渔期的情况下,桂某某仍心怀侥幸,携带电瓶等工具划船在太平湖清溪河水域电鱼,捕获野生鳜鱼、杂鱼等。 桂某某对在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在禁渔区域违法电捕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桂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