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琅琊法院消息:5月7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犯罪案件,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6年3月19日晚,被告人魏某某、陈某某等人到一赌场内准备赌博。魏某某、陈某某与赌场老板刘某某发生口角,随即对刘某某实施殴打,致其受伤。
刘某某逃跑躲进赌场楼下的卷闸门内,后因未找到刘某某,魏某某持铁锹对赌场外电动车、空调外机、卷闸门等进行砍砸。经鉴定,被害人刘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经鉴定,被告人魏某某损坏的物品价值451元。
案发后,被告人魏某某赔偿被害人刘某某5000元,取得了谅解。被告人魏某某、陈某某于2019年8月7日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被告人魏某某、陈某某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魏某某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罪责相对较轻,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