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裕安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杨某。
经查,2020年2月底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酒后多次从其居住的31层高楼向窗外抛出菜坛子、水瓶、汤碗等较重物品,对小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较大威胁,经群众举报后,因其情节较轻,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3月23日,杨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实施高空抛物行为,并将停在小区一楼商铺门口的一辆车子砸坏。
裕安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为,杨某的高空抛物行为产生的危害性足以威胁到不特定多数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其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