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日前,歙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称,为有效保护该县渔业资源和水环境,规范垂钓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加强该县新安江及支流的垂钓管理。
禁钓区域为歙县街源河、昌源河、布射河全流域;新安江干流坑口乡瑶村至妹滩大坝段水域。禁钓鱼种包括种质资源保护品种:尖头鱥(又名木叶鱼)、光唇鱼(又名石斑鱼)、宽鳍鱲(又名红翅膀);水质保护品种:鳙鱼(又名黑鲢)、鲢鱼(又名白鲢)。
禁止以下垂钓行为:使用船只、浮排等设施离岸垂钓的;使用有毒有害及污染水质饵料垂钓的;在桥梁、交通要道、港口、渡口、码头、堨坝等存在安全隐患水域垂钓的;一人两杆或多杆、一杆两钩或多钩的;使用笼子钩、联体钩、串钩等钓具垂钓的;使用探鱼仪、鱼枪、弓弩等装备辅助垂钓的;使用灯光诱钓方式垂钓的。
垂钓人员应当放生幼鱼和禁钓鱼种,每日垂钓渔获物不得超过10尾或者5千克,垂钓渔获物不得流入市场;应当保护好水环境和花草树木,随身带走饵料包装物等垃圾。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依法查处。
据了解,该通告是3月25日发布,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违反该通告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59-2617059。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