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强行冲闯疫情卡口,在被警方带至执法办案区调查过程中又咬伤民警,2月8日,南陵县一名女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8日上午10时许,南陵县公安局何湾派出所接报警称:一名女性驾驶员强行冲闯绿岭村疫情卡口。接警后,民警依法传唤强行冲卡的违法行为人朱某琴。传唤至公安机关过程中,警车上的朱某琴一直在试图挣扎反抗,有一定的自伤自残倾向。11时许,朱某琴被带至执法办案区。根据公安机关办案需要,须对其进行人身安全检查。嫌疑人进入办案区后还企图以头撞墙。出于安全考虑,民警安排女性辅警对其进行人身安全检查的同时,让男民警、辅警对其手部进行控制,防止其自伤自残。在人身检查过程中,朱某琴情绪亢奋,极度不配合公安民警执法,挣扎摔倒后,民警出于保护,仍然牢牢控制其两只手,以防意外事故发生。这时,办案民警周家俊没有想到,朱某琴在手部被约束的情况下,对着周家俊的左脚小腿部位狠狠地咬下去,始终不肯松口。在同事的配合下,朱某琴才被迫松开口。经法医鉴定,民警周家俊的小腿部位构成轻微伤。
经了解,当日上午十时许,朱某琴想送物品给住在南陵县何湾镇的父母。她驾车行驶至何湾镇绿岭村疫情卡口时,发现前方有若干车辆依次排队接受疫情监测。由于朱某琴住在城区,没有“出入证”,无论是车辆还是人员均不符合通过疫情卡口的条件。
与工作人员的沟通中,朱某琴得知自己无法进入村里后,焦急异常,情绪激动。她见前方一辆车通过疫情监测后被放行,于是驾车跟着被放行的车辆强行冲卡,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后迅速报警。
因朱某琴违反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工作机关进行调查。因为不理智行为,朱某琴已涉嫌违法。然而她却一错再错,拒不配合公安民警执法,且故意咬伤执法民警,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为坚决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南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受理。因涉嫌妨害公务罪,犯罪嫌疑人朱某琴被南陵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叶云飞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孙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