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阜阳颍上县人民法院对由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慎城镇杨台社区党支部书记杨彪贪污、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2年,杨彪在担任颍上县慎城镇杨台村(后改名为杨台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职务之便,采用虚报、骗取方式,非法占有补偿款约117万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177余万元。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精细审查、充分论证,于2019年8月21日依法决定逮捕杨彪,后于9月20日向颍上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0月24日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颍上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采纳了颍上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的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依法以受贿罪对杨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以贪污罪对杨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并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290余万元。
王玉凤 闫国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