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男子孙某有一份稳定且薪酬不错的工作,家庭条件也很不错,却嗜酒如命,酒后更是不能把控自己,多次砸车窗玻璃盗窃里面的烟酒等财物。12月16日,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孙某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家庭条件也很不错,但有个毛病就是比较好酒,而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孙某竟然借着酒劲干起了盗窃的勾当,还屡屡作案。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孙某酒后先后十余次砸碎他人停放在酒店门口的车辆玻璃,盗走车内烟酒等财物。盗窃财物总价14283元,损坏汽车玻璃总价12094元。
今年12月7日铜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孙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且其家属积极退赔,获得受害人谅解,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12月16日,铜官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开庭审理,法院予以采纳了铜官区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金敏川 吴彬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