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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家庭暴力| 淮北:争吵后妻子常举刀伤人 丈夫忍无可忍起诉离婚

©原创 2019-11-24 09:32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家暴是一个重要原因。暴力重伤了夫妻感情,破坏了家庭和谐。反家暴,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应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酒后施暴引妻子起诉离婚

2006 年,宿州人小梅经人介绍与丈夫冉先生相识,小梅是“80后”,冉先生是“70 后”,比小梅大8岁。当时,小梅认为男人年龄大一些知道心疼人,自由恋爱后两人便结了婚。婚后,夫妻俩生了个儿子,婚姻还算幸福美满。后来,小梅渐渐发现丈夫爱喝酒,小梅时而劝阻,但丈夫只要喝多了脾气就会大长,并且偶有家暴。慢慢地,家暴频率也随着酗酒次数的增加多了起来。

丈夫在每次实施家暴后都承诺痛改前非,并写过几次保证书。但在酗酒状态下,保证书完全失效。2018 年初,丈夫再次对小梅施暴,“当时头都被打破了,但是在他的长辈劝解和担保下,没有离婚。”

而长辈的担保也没有对丈夫起到束缚作用。2018 年10 月的一个凌晨,丈夫酗酒后再次对小梅进行辱骂,并持菜刀、水果刀恐吓她。这让小梅对这段婚姻彻底失去了信心。

小梅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了法庭。小梅在诉状上称,“只求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唯有解除婚姻关系才能结束这种永无宁日的争吵及殴打,也让孩子能有一个相对安静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甚至为了能离婚,小梅愿意不要任何财产,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面对小梅的请求,丈夫在法庭上没有做任何答辩。

法院审理认为,感情是婚姻关系的基础。是否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取决于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本案中,夫妻双方虽发生矛盾,但小梅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小梅提出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磨擦不断令女方倍感折磨

小萍与小龙是淮南人,因为年龄相仿,经人介绍后经过短暂相处便结婚了,婚后育有一女。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两人生活习惯、处事方法又相差甚远,小两口一直摩擦不断。

小萍发现,这些摩擦在女儿出生后更加严重了。“因为他重男轻女,对女儿一点都不关心,养育女儿也不愿意出钱,女儿的养育费用都是我在支出。”

小萍称,丈夫不仅对女儿漠视,而且婚后经常夜不归宿,性格也很暴躁,还经常对她恶言恶语,甚至拳打脚踢。有一次,丈夫施暴导致她右眼与头部受伤。

小萍忍受不了婚姻中的暴力,提出离婚,但丈夫不同意。

今年,小萍将丈夫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小萍在诉状上称,“丈夫的家暴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身体也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婚姻已让自己身心疲惫,无法忍受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生活。”小萍认为,丈夫所做的一切,已经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坚决要求离婚。

但丈夫在法庭上却称双方感情基础牢固,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小萍和小龙是经合法登记结为夫妻的,其婚姻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二人婚前经一段时间的交往相处,在一定了解的基础上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活多年并育有一女,有着较为牢固的婚姻感情基础。且双方婚后起初感情尚可,只因丈夫长期在外工作,双方交流沟通较少,又因生活琐事双方时有争吵,以致夫妻感情出现隔阂,但二人均无原则性错误和矛盾,只要双方能相互包容,积极沟通,消除隔阂,尚有和好可能,且婚生女尚幼,需要家人的共同陪伴和细心呵护,夫妻双方应共同努力为孩子健康成长筑建一个完整的家庭。小萍起诉离婚,但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其离婚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人身保护令也难抚心头伤

10 年前,宣城的小王与小高自由恋爱后,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女。

婚后,小王渐渐发现,丈夫脾气十分暴躁,还动不动就对其施暴,导致自己经常带着伤痕去上班,被同事或朋友问起时,她感到十分羞愧。长此以往,小王的内心也十分煎熬。

此外,在小王看来,丈夫也没有家庭责任感,家庭生活开销以及孩子的教育与抚养等费用全部由她独立承担。

提出离婚被丈夫否决后,她不堪暴力,到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并且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请。小王认为,丈夫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且到了彻底破裂程度,她离婚态度坚决,请求法院判离。

但在法庭上,丈夫小高却一个劲地向妻子道歉,希望挽回这段婚姻,并辩称夫妻感情一直较好,即使在生活中发生过小矛盾,也很快就会和好如初。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王诉请离婚,但丈夫不同意,考虑到双方婚前认识时间较长,且系自由恋爱,感情基础较好,虽婚后时有争吵,丈夫也曾动手伤害妻子,但考虑到双方已生育子女,丈夫态度良好,在庭审过程中其也一直坚持不同意离婚,希望能与妻子重归于好,综合考量,双方尚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对小王的离婚诉请不予支持。

妻子常举刀伤人吓退丈夫

小曹和小李是淮北市人,两人都是“90 后”,小曹比妻子小李小一岁。2015 年,两人经人介绍相识,在经过自由恋爱后,步入了婚姻殿堂,并于次年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但是,婚后小曹发现,小李脾气越来越差,经常莫名其妙发脾气,有时候还会动手打人。

因为刚结婚没几年,女儿还小,每次争吵后,小曹便忍着,但是没想到小李却愈演愈烈,“每次吵架她都拿刀出来砍人,砍过我母亲、姐姐。”小曹提出过离婚,但妻子不同意。2018 年8 月,小曹与小李一同外出打工,其间因一件小事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她又用刀把我胳膊砍伤了。”

2018 年10 月,小曹忍无可忍,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状。他认为,妻子的家暴行为导致双方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下去,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婚姻应受法律保护,婚姻双方当事人应本着互敬互爱的原则,共同维护和谐的家庭关系。本案中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达到彻底破裂的程度。小曹诉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但其并未就该主张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小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家暴是一个重要原因。暴力重伤了夫妻感情,破坏了家庭和谐。反家暴,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应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酒后施暴引妻子起诉离婚

2006 年,宿州人小梅经人介绍与丈夫冉先生相识,小梅是“80后”,冉先生是“70 后”,比小梅大8岁。当时,小梅认为男人年龄大一些知道心疼人,自由恋爱后两人便结了婚。婚后,夫妻俩生了个儿子,婚姻还算幸福美满。后来,小梅渐渐发现丈夫爱喝酒,小梅时而劝阻,但丈夫只要喝多了脾气就会大长,并且偶有家暴。慢慢地,家暴频率也随着酗酒次数的增加多了起来。

丈夫在每次实施家暴后都承诺痛改前非,并写过几次保证书。但在酗酒状态下,保证书完全失效。2018 年初,丈夫再次对小梅施暴,“当时头都被打破了,但是在他的长辈劝解和担保下,没有离婚。”

而长辈的担保也没有对丈夫起到束缚作用。2018 年10 月的一个凌晨,丈夫酗酒后再次对小梅进行辱骂,并持菜刀、水果刀恐吓她。这让小梅对这段婚姻彻底失去了信心。

小梅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了法庭。小梅在诉状上称,“只求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唯有解除婚姻关系才能结束这种永无宁日的争吵及殴打,也让孩子能有一个相对安静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甚至为了能离婚,小梅愿意不要任何财产,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面对小梅的请求,丈夫在法庭上没有做任何答辩。

法院审理认为,感情是婚姻关系的基础。是否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取决于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本案中,夫妻双方虽发生矛盾,但小梅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小梅提出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磨擦不断令女方倍感折磨

小萍与小龙是淮南人,因为年龄相仿,经人介绍后经过短暂相处便结婚了,婚后育有一女。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两人生活习惯、处事方法又相差甚远,小两口一直摩擦不断。

小萍发现,这些摩擦在女儿出生后更加严重了。“因为他重男轻女,对女儿一点都不关心,养育女儿也不愿意出钱,女儿的养育费用都是我在支出。”

小萍称,丈夫不仅对女儿漠视,而且婚后经常夜不归宿,性格也很暴躁,还经常对她恶言恶语,甚至拳打脚踢。有一次,丈夫施暴导致她右眼与头部受伤。

小萍忍受不了婚姻中的暴力,提出离婚,但丈夫不同意。

今年,小萍将丈夫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小萍在诉状上称,“丈夫的家暴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身体也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婚姻已让自己身心疲惫,无法忍受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生活。”小萍认为,丈夫所做的一切,已经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坚决要求离婚。

但丈夫在法庭上却称双方感情基础牢固,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小萍和小龙是经合法登记结为夫妻的,其婚姻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二人婚前经一段时间的交往相处,在一定了解的基础上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活多年并育有一女,有着较为牢固的婚姻感情基础。且双方婚后起初感情尚可,只因丈夫长期在外工作,双方交流沟通较少,又因生活琐事双方时有争吵,以致夫妻感情出现隔阂,但二人均无原则性错误和矛盾,只要双方能相互包容,积极沟通,消除隔阂,尚有和好可能,且婚生女尚幼,需要家人的共同陪伴和细心呵护,夫妻双方应共同努力为孩子健康成长筑建一个完整的家庭。小萍起诉离婚,但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其离婚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人身保护令也难抚心头伤

10 年前,宣城的小王与小高自由恋爱后,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女。

婚后,小王渐渐发现,丈夫脾气十分暴躁,还动不动就对其施暴,导致自己经常带着伤痕去上班,被同事或朋友问起时,她感到十分羞愧。长此以往,小王的内心也十分煎熬。

此外,在小王看来,丈夫也没有家庭责任感,家庭生活开销以及孩子的教育与抚养等费用全部由她独立承担。

提出离婚被丈夫否决后,她不堪暴力,到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并且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请。小王认为,丈夫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且到了彻底破裂程度,她离婚态度坚决,请求法院判离。

但在法庭上,丈夫小高却一个劲地向妻子道歉,希望挽回这段婚姻,并辩称夫妻感情一直较好,即使在生活中发生过小矛盾,也很快就会和好如初。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王诉请离婚,但丈夫不同意,考虑到双方婚前认识时间较长,且系自由恋爱,感情基础较好,虽婚后时有争吵,丈夫也曾动手伤害妻子,但考虑到双方已生育子女,丈夫态度良好,在庭审过程中其也一直坚持不同意离婚,希望能与妻子重归于好,综合考量,双方尚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对小王的离婚诉请不予支持。

妻子常举刀伤人吓退丈夫

小曹和小李是淮北市人,两人都是“90 后”,小曹比妻子小李小一岁。2015 年,两人经人介绍相识,在经过自由恋爱后,步入了婚姻殿堂,并于次年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但是,婚后小曹发现,小李脾气越来越差,经常莫名其妙发脾气,有时候还会动手打人。

因为刚结婚没几年,女儿还小,每次争吵后,小曹便忍着,但是没想到小李却愈演愈烈,“每次吵架她都拿刀出来砍人,砍过我母亲、姐姐。”小曹提出过离婚,但妻子不同意。2018 年8 月,小曹与小李一同外出打工,其间因一件小事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她又用刀把我胳膊砍伤了。”

2018 年10 月,小曹忍无可忍,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状。他认为,妻子的家暴行为导致双方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下去,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婚姻应受法律保护,婚姻双方当事人应本着互敬互爱的原则,共同维护和谐的家庭关系。本案中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达到彻底破裂的程度。小曹诉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但其并未就该主张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小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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