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日前,经安庆市监察委员会、中共潜山市委批准,潜山市纪委监委对潜山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王志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志斌任潜山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及负责水政水资源股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监管不力,造成国家砂石资源损失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王志斌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潜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潜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志斌开除党籍处分,由潜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安庆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