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9月5日,据宿州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郑怀伟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经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萧县人民检察院向萧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怀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萧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 年至2016 年,被告人郑怀伟利用其担任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郑怀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