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日前,应申请人陈某某的申请,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签发了自《反家庭暴力法》正式颁布实施后,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其丈夫张某某对妻子陈某某实施家暴及对其近亲属进行骚扰。
陈某某与张某某于2015年11月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于2016年2登记结婚(均系再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家庭琐事,不断产生纠纷,陈某某为了躲避张某某的骚扰,便离家到外务工。张某某为了达到与陈某某共同生活的目的,采取立协议、写保证书,并以发陈某某的裸照相威胁。陈某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某离婚。
今年5月28日,该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庭审期间,法官依法对双方当事人了调解,希望能化解两人的矛盾,重回平静生活。但张某某性格执拗,听不进劝解,扬言要对陈某某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陈某某遂以张某某多次骚扰、威胁,害怕之后张某某对她及其近亲属再次实施危险行为,陈某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该裁定作出后,承办法官进行了走访,就人身保护令的内容,对张某某给予了释明,并告之若再有家暴行为,将对其进行司法强制惩戒。
据悉,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该法的一大亮点是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赋予司法机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新“武器”。法院签发保护令虽然看似一纸文书,但正是这一纸文书让“保护”终于有了司法的保障,让关爱之路走得更加铿锵有力。
余占胜 王瑞雪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