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省纪委监委通报太和县李兴镇徐老家村委会原主任程乐鹏收受群众礼金和弄虚作假等问题。
2013年8月,程乐鹏在担任徐老家村委会主任期间,帮助村民徐某俊获批危房改造补助款10000元。为表示感谢,徐某俊将4000元送给程乐鹏,程乐鹏予以收受。2017年7月,程乐鹏在明知该村贫困户丁某兰、谢某枝两户未养羊的情况下,借用其母亲的羊为丁某兰、谢某枝拍照,虚报养殖产业补助资料,帮助两户各套取扶贫产业补助800元。鉴于其2018年5月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尚在影响期内,2019年5月,程乐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