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4月27日晚22时15分许,芜湖市三山交警大队接到110转警,在浮山路与星火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一位中年男子横趴在马路中间,伤情严重,而肇事车辆却不见踪影。民警立即拨打120对伤者进行施救,并向上级领导进行了汇报,三山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并启动肇事逃逸侦破预案。
民警通过事故现场遗留物分析,撞到钱某的是一辆大众牌小型汽车。随即专案组对事故周边所有的卡口视频进行调阅,很快一辆芜湖牌照的黑色大众轿车进入民警的侦察视线,该车在行车路线和时间上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较吻合。
民警立即对该车在事故发生后的行驶轨迹进行了调阅,民警发现,事故发生后,该车沿浮山路、奎湖路、栗元路进入龙湖小区后就没有再出现了。专案组立即对龙湖小区及周边进行地毯式摸排,同时电话联系了车主孙某,孙某在电话中坚决否认自己肇事逃逸,但当民警提出要求查看其车辆时,孙某的回答却明显前言不搭后语。
当晚23时20分许,正在事故现场勘察的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受损的黑色大众轿车正向事故现场方向驶来,开车的女司机向民警表示,之前的事故是她开车造成的。民警发现车上正是孙某和其女友李某,而孙某此时满身酒味。
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称车是她开的,孙某在车上,但是没有开车。民警在查看发生事故后的视频监控时,确定车上除了驾驶员外,并没有其他人。民警询问了李某事发时的情景,李某的回答却漏洞百出。
民警耐心地向孙某和李某宣传了相关法律政策。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孙某交待了自己酒驾致事故后逃逸的全部经过。经检测,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7.6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记者从三山交警大队获悉,孙某已被警方控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张海英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孙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