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3月21日下午,安徽亳州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宣判的涉黑案件在涡阳法院下达判决书。被告人陈明、代玉华等8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十一年不等,并处罚金1.5万元至10万元不等。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打开APP阅读全文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3月21日下午,安徽亳州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宣判的涉黑案件在涡阳法院下达判决书。被告人陈明、代玉华等8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十一年不等,并处罚金1.5万元至10万元不等。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