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安庆市财政局一干部获刑6年 并处罚金55万

©原创 彭玲 2021-04-02 16:26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大观区人民法院消息:2021年4月2日上午,大观区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安庆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杨利民受贿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杨利民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二百六十万零三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彭玲

之前报道:

安庆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杨利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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