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这些水电气暖不合理收费,取消!

©原创 唐恒钢 2021-01-11 09:00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就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提出意见。该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图片来源:@安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