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检方公诉的王某某受贿案一审判决 获刑3年罚22万

©原创 彭玲 2020-02-25 20:04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日前,由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向岳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受贿一案,岳西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二万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