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日前,界首市人民法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以被告人崔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已缴纳);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及赌资,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家住界首市沙北某村的被告人崔某某,为尽快发家致富,干起了开设赌场违法犯罪勾当。被告人崔某某曾因为赌博提供条件,于2015年12月19日、2017年2月18日、2019年2月27日被界首市公安局多次给予行政罚款,并于2019年6月3日,被告人崔某某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被告人崔某某在家中设置两台具有赌博功能的老虎机、一台有6个可独立操作单元的具有赌博功能的捕鱼机,8台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组织赌博活动,并容留未成年人赌博,且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崔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主动退出其违法所得并自愿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崔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聂涛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 吕欢欢 记者 王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