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陈明等8名被告人涉黑案件一审开庭

©原创 曹庆 2019-03-13 19:30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涡阳检察”微信公众号今天发布消息,2019年3月12日,涡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明等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在涡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涡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明以均利公司、联投公司、鼎鑫公司的办公场所为据点,从事“空放贷”业务,通过虚增债务、肆意认定逾期、暴力讨债等形式,采取欺骗、胁迫、滋扰、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层级分明、较为稳定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案件发生后,涡阳县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对公安机关的案件侦查、证据固定、案件移送等方面进行指导。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涡阳县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为专案组组长,抽调业务素质过硬的精兵强将专办此案,积极梳理汇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证据、法律适用等,准确把握重点、构罪条件、证据标准等,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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